近年来,我市出现了不少餐饮店、家庭等油烟扰民情况,影响了居民的生活环境和健康。为了改善这种局面,我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加装油烟净化器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所有在市区范围内设置或更改油烟机、餐饮、烹饪等设施的单位、个人均需要加装油烟净化器。同时,对于已安装的油烟机未达到国家环保标准的,也需进行改造或更换。加装油烟净化器不仅可以保障周围居民的健康和生命安全,也符合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。
加装油烟净化器需符合国家环保部门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相关标准和要求。净化器的净化效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,安装时需要遵照专业技术规范,确保安装正确、牢固、稳定可靠,并经环保、消防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运行使用。对于不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的净化器,不得投入使用,必须进行改进或更换。
一旦发现未加装或不合格净化器的单位、个人,将采取惩戒措施。不符合要求的餐饮店将被责令暂停营业整改;个人则要处以一定的罚款,并要求在一定时间内加装符合标准的油烟净化器。对于屡教不改的,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相应的处理,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。同时,鼓励加装油烟净化器的单位、个人将根据相关规定享受奖励。
各单位、个人应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,即刻着手进行净化器的加装工作,加装时间不得晚于本通知规定的期限。加装流程包括:准备工作、资金申请、安装和验收等环节,详见《加装油烟净化器工作指南》。 各部门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未达标单位、个人进行检查和验收工作,对于已达标单位、个人,将予以鼓励和表扬。
加装油烟净化器是改善城市环境和居民生活的必要措施。各单位、个人应积极响应市政府的号召,认真落实加装油烟净化器的规定和要求,并密切关注市政府或环保部门的变化,按时完成验收,保障周围居民的健康和生命安全,共同建设美好家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