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《大气污染防治法》第58条规定,在城市建设区的居民住宅内、未设置专用烟袋的常州综合建筑、常州综合建筑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层内,禁止新建、改建、扩建、油烟及产生热污染的食物、洗澡等服务经营场所。
2.《大气污染防治法》第八十一条: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设置油烟净化设施,保持正常使用,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,使油烟达到排放,防止污染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。
3.《物权法》第77条规定,业主不得违反法律、法规和管理规定,将住房改为经营性住房。业主将住宅改为经营性住宅,除遵守法律、法规和管理规定外,还必须得到有利害关系的业主的同意。
在自己家吃饭可以煮。但是家里楼下的商家不能做饭。绝对不允许在上铺下面烘干食物。但是做饭是可以的。谁能不吃饭?
要租给商人,必须吃饭!只要远离食物,就可以做左边的商业,上面住在下面,绝对不允许开饭店。影响居民休息。